新闻 new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天津从10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新闻

荣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新日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获国家级认可 荣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新日知识产权综...

11月13日,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出炉。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凭借突出优...

  • 五千医师同心见证知感冒防流感公益行大连启动

    感冒和流感是最常见的呼吸道急性感染性疾病,每年都有季节性流行。后疫情时代,面临新冠病毒感染和流感的双重压力,呼吸道急性感染性疾病受到全社会更广泛的关注。 近日,2023-2024年度知感冒防流感全民科普公...

  • 2022年天津河湖管护情况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2022年,天津市水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河湖水环境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社会监督工作作为“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具体抓手和学习...

  • 天津信用平台网站连续两年入围全国观摩会总观摩

    新年伊始,连续举办六年的信用盛会——2022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观摩会总观摩如约而至。近日,全国各省市通过视频会议共聚云端,观看聆听了包括天津在内的6...

天津从10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07 新闻 浏览:115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银保监局、市委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10方面意见。
近年来,我市积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提升服务品质,为群众租房安居提供有力支持。2020年以来,部分住房租赁企业采取“预付费”“高收低租”等经营模式,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此次,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着眼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从源头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住房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从10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一是严格登记备案管理。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等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推送开业信息报告,实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
二是规范房源信息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进行房源核验,动态维护房源。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要将房源信息全部纳入监管服务平台管理。
三是强化网络平台监管。网络信息平台要对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进行核验,对发布的同一房源合并展示。发现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立即处理并对相关主体发布权限进行限制。
四是严格租赁合同签订。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时应网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克扣租金、押金,不得暴力驱逐承租人,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五是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列明服务项目,不得赚取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届满时,应及时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六是保障租赁房屋安全。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居住。改造装修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
七是管控租赁金融业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违规使用租金贷。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纳入监管账户统一管理。
八是加强租赁企业监管。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超过30%的企业要制定调整计划,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经营管理,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金、盲目扩张。
九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承担首要调处职责,积极化解矛盾。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街道、社区要发挥网格员作用,督促办理合同备案,协助排查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
十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住建部门负责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开业申报等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网信部门负责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监看及违规行为处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住房租赁金融业务监管,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各部门联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